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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各单位更改校名标识的通知
2016-05-09 09:31  

校属各单位:

4月15日,河北地质大学校名和新校徽已正式启用,请各单位认真检查本单位负责的铭牌、网页等宣传载体,凡原有的“石家庄经济学院”一律更名为“河北地质大学”;凡涉及使用“河北地质大学”校名的,一律使用校名标准字体,凡涉及到校名英文译名的,一律使用“Hebei GEO University”。涉及使用校徽的,一律采用新校徽。中文校名、英文校名和校徽的使用必须遵守学校主要标识的使用规则,要求各单位5月20日前更改完毕。需使用标准字体和校徽的,联系宣传统战部张欣,电话87207072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更改的,请向宣传统战部说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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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/张耀东     编辑/张菊馨